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建议优化人才安居资格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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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建言】建议优化人才安居资格的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6 17:55 已回复

尊敬的王市长,您好!

    在2023年9月人才新政出台后,成都市的B类人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据成都市人才安居网的公示信息显示,最近有很多B类依托小微企业(非重点产业类,即非总部在蓉世界500强企业,非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50亿元及以上企业,非在蓉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及以上制造业)完成了B类人才的审批。据查,很多新增B类是因非遗传承人政策而获得的B类人才资格,且全是外省人士,通过挂靠成都本地公司社保获得人才资格。这些新增B类对成都市经济毫无贡献,且未定居成都,只为享受人才购房资格而直接获批B类人才资格,侵害了我们这些长期扎根成都为成都努力实干真正为成都市创造经济价值的B、C、D类人才的利益。我们这种科研人员要获得B类的资格要比非遗路径难得多!!另外,中介也在公开发布可以申请非遗人员的广告,这是对政策制度和政府公信力的公然挑衅,也是对其他所有人才的不公,望成都相关政府部门重视此事,尽快完善政策,不要寒了我们众多成都市人才的心!

    我提几点建议。

    1. 严格限制不在成都工作的外地人通过挂靠社保获取B类人才资格。已退休的人或非遗代表人的职业往往很自由,可以通过退休返聘、挂靠社保来获取B类人才资格,薅成都的羊毛,对成都毫无贡献。恳请从政策上打补丁,封堵住这个漏洞。

    2.增加年龄作为限制条件,让中青年人才优先。各大城市都在争抢年轻的人才,所制定的落户政策、优先购房政策往往带有"年龄小于XX周岁"之类的条件。但成都的人才安居资格没有年龄作为限制条件,导致很多六十几岁、七十几岁、八十几岁的退休人士申请成都的人才安居资格。中青年人才具有更长的职业周期,服务于成都市的经济、文化、教育和科技的建设,并且面临结婚、生育和育儿的压力。恳请调整人才安居政策,向中青年人才倾斜。

    3. 限制三年内有房产赠与、转让、转移记录的人购买人才公寓或者预留商品房。中老年的人才往往有很多房产,通过把房产转移给配偶、赠与给亲属、转让等方式,可以获得人才安居资格。而中青年人才由于在2016年房价暴涨之后才参加工作,面临高房价、结婚、生育和育儿的压力,名下无房,也从来没有赠与、转移、转让过房产,但购买人才公寓的问题上处于劣势。恳请从政策上打补丁,封堵住这个漏洞。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5 15:14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您的建议已收悉,下一步将在优化政策时进行研究。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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