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攀枝花 » 盐边县 » 身份信息成了涉诈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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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身份信息成了涉诈人员名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6 15:11 已回复

领导好,22年我在兼职的时候因为被骗,名下四川农商银行进入了一笔电诈资金,银行卡被广东省公安局清远市清城区分局冻结,随后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对我进行了询问,做了相应笔录,原因说的很清楚,(在酒吧兼职期间,客人说微信限额了,转账给我让我去买单,结果转给我的钱是电诈资金,与最近的买手机诈骗和买蛋糕诈骗一模一样),23年因为需要办银行卡才知道我在什么涉诈名单里边,农业银行去取钱也显示涉案账户,我联系广东省公安局清远市清城区分局,他们查询告知我为被盐边县公安局列入了涉诈名单,盐边县公安局又回应中国人民银行对我进行了惩戒,随后我询问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回复并未对我进行金融惩戒,需要联系盐边县公安局进行申诉,现在这个事情卡住这儿动不了了,盐边县公安局一直觉得是惩戒,但是清远市公安局已经中国人民银行给我的答复,我现在的情况并不是惩戒,是被盐边县公安局列入了涉诈人员,现在我申述解除这个名单(图1为广东省公安局清远市清城区分局给我的答复 联系电话为07633898110,图二为中国人民银行四川分行给我的答复,图三为盐边县公安局给我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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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盐边县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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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盐边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2 10:53

网友:
您好!您所提交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名下办理的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卡,卡号为:6214**********4689,于2022年8月19日被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刑警大队列为电信诈骗案涉案账号予以冻结。2022年8月20日被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刑警大队冻结。2023年2月14日,被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刑警大队延期冻结。截至2023年8月14日,该银行卡现已解除冻结。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因此,户籍地盐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于2022年9月15日,将您的个人身份信息纳入惩戒名单,五年内暂停您银行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您新开立账户。相关情况盐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已向您进行了通达告知,做了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来信

盐边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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