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多数城市都有新年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的条例,为何成都始终要坚持全区域禁止燃放
问政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大保支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举行重大庆典,需要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目前,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全市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本级行政区域全域禁止燃放。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管管理部门举报。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
成都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