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崇州市 » 质疑收取一元钱快递费的合理性,呼吁透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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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建言】质疑收取一元钱快递费的合理性,呼吁透明收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6 11:3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是崇庆中路东三巷 3 号院老小区的居民,我想向您反映一件事情。我们小区的门卫长期以来一直收取每个快递一块钱的保管费,我觉得这样的收费方式并不合理。
首先,作为小区居民,我们已经交纳了物业费用,而不清楚这笔费用是否包括了快递的保管费。如果物业费用已经包含了快递保管费,那么门卫额外收取保管费就显得多余了。如果物业费用并不包括快递保管费,那么我们也应该对这项费用有明确的了解,而不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额外收费。
其次,我认为门卫单方面收取快递保管费并未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缺乏公开透明性。我想指出的是,我们老小区的居民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相对来说收入并不十分宽裕。因此,对于额外的快递保管费用,特别是一些小件和轻件来说,收取一元的快递费也会显得有些不合理,大多数居民来说都是一种负担。我建议在制定此类收费政策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业主的意见和利益,可以进行问卷调查或开展业主代表会议,听取大家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比如,可以考虑放宽一定的时间内免费保管期限,超过时间再收取保管快递费用等等,这样既能够减轻居民的负担,又能让居民提高自身良好的积极性(快取快走),也能防止门卫里堆放快递过多,希望能够考虑业主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合理的收费标准,因此,我认为这项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且希望能够得到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关注。以此来更好地满足业主的需求。
希望领导能够重视这个问题,对此小区门卫和崇州各小区收取快递保管费的情况进行审查与参考,并考虑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更加合理公正公开的政策,再发布文件通告。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阳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3 10:55

经调查:崇庆中路东三巷3号为无专业物业服务的小区,属于居民自治。该小区的门卫是由小区业主自行聘请的,据了解该小区收取快递保管费已经有一段时间,用于补贴小区门卫费用的不足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小区内部的管理,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关于来信人反映的小区内部收费等问题属于小区的内部管理,由该小区业主共同商议决定。来信人可一方面与小区院委会沟通反映小区内部的管理问题,另一方面在购买东西时可以与卖家协商一致,备注要求本人亲自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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