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月16日早上在微信预约1月16号上午的号,由于很慌张,害怕挂不上号,病人名字填错,在16日当时退号,咨询医院不能以挂号名字就诊,申请退款,医院以24小时内无法退还为理由拒绝,未发生实际看诊行为,且截止发文时,该医生当日号源充足,未影响他人挂号,未对行医资源造成浪费,在患者视角看来是不能理解与接受的,既然无法提供相关服务,医患双方为平等互相选择关系,我无法取消挂号的结果该行为无异于霸王条款,经了解挂号费属于医院收入而非大夫收入,请给出相关解释与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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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关于“四川省人民医院退号退费问题”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四川省人民医院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据省人民医院反馈,您的情况符合医院《退号管理规定》中的退号条件,您可携带相关挂号凭证至医院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15号窗口办理现金退费,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87394241。1月18日,医院工作人员电话与您沟通解释了以上情况,您对医院的处理表示满意。我委工作人员已于1月24日与您电话核实了上述情况。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