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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6 09:09 已回复

尊敬的相关领导,您好,我是来自四川内江资中的居民,本人2021年高价在资中购买房屋一套,目前在成都工作,且贷款购置成都房屋一套,资中的房屋一直处于空置状态,让中介帮忙卖掉,但由于目前大环境不好,看房子的人极少,但物业催缴2024年物业费,因为一直处于空置状态,无人居住,给申请物业减免30%,物业以我市无相关政策为由,不同意减免。我查了其他省市都有相关物业减免政策,希望领导们能让我们也能享受这样的减免政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6 17:15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中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2 17: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1月16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资中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现无明确规定未居住房屋可以少交物业费,我中心无权要求物服企业减少物业费或对物业费打折。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资中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0832-5518410。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24年1月18日,已电话告知您以上情况,您表示已知晓。

资中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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