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2010年简阳石盘镇这边拆迁人员现在归东部新区管,我们当时拆迁房屋土地全部都是占完了的,当时买社保买的都是岁数大我们这批年轻的就没有给我们买也没有补偿,当时说的后期会给我们有一定的考虑现在都这么多年了也没有一点响应,问地方政府回复我们的说的没有这方面的文件,我们这批到底是有政策不执行还是在搪塞我们拿着我们的东西干着其他的事,我们同一批占的没有买社保的都有一定的补偿,而我们什么都没有,希望领导帮助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石盘街道2010年征地拆迁社保购买的问题,因2010年失地农民社保采取自愿购买原则,在征用您社土地时所涉及的三项补偿费用已结算到群众手中,再由群众自愿到社保部门参加失地农民社保购买。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1月19日14时49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