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向你反馈一下宜宾三江国际小区住宅改商用的情况,希望您能叫停住改商违法行为。
目前小区内6栋1层,有3家商业存在,都是改变房屋住宅性质,将纯住宅改为:一家超市,一家麻将馆,一家菜鸟驿站。这三家商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伤害了6栋业主的合法权利,强烈反对,要求立即停止营业。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来电收悉,现将您来信来电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住改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未按照民法典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可向法院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我局也会督促物业企业加强日常巡查,提醒规劝商户减少噪音扰民,针对拒不整改的商户,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属地街道、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
2.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白沙湾街道河湾社区及小区物业公司多次上门走访,督促老板进行合法经营,注意邻里关系。 感谢您的来电!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