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人在蓬溪县中河街41号天燃气改造项目务工,三人做工一共125天,工资400元一天,每人只拿了7000工资,还差29000元,一直拒不支付,无奈肯求政府帮忙处理。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向您的领队李某新调查,2023年4月你们三人与李某新等人组成七人兄弟班组(由李某新带队)在蓬溪县中河街41号天燃气改造项目承包了部分工程,同时也请了部分工人协助做工。2023年7月您与您工友三人不想做了,就离开了七人兄弟班组。2023年6月李某新预支你们三人各2000元、在2023年7月预支你们三人各5000元。剩余工资,李某新反映目前还未与你们三人进行核算。
二、办理情况
蓬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您调查情况,并了解到您在2024年1月底将回蓬溪,请您回到蓬溪时联系蓬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我们将组织双方核算具体金额,届时一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表示同意。李某新也表示随时愿意配合工作。
三、下步工作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跟进您反映的问题。对全县拖欠工资问题,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相关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办理,对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及时受理和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投诉举报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有其余疑问,可咨询遂宁市蓬溪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825-5423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