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4日有人对我恶意别车未果后又强行拉我车门并朝我吐口水想跟我发生肢体冲突后来我向阆中交警举报换来却是阆中交警对我的处罚开斗气车什么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对于我所举报强行拉我车门并朝我吐口水仍然是置之不理更有甚者开始甩锅给派出所!!现在的阆中交警大队就这么开始“执法必严”么???每次回复都是从不正面回答而是特别的官方既然阆中交警大队继续回复这么的官方那我就选择继续投诉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双方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均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违法行为,我大队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进行处罚。并现场批评教育,引导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开堵气车,安全文明出行。如您对此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阆中市公安局或阆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您反映有人存在过激行为,我大队已向事发地辖区派出所进行了函告,您可向事发地辖区派出所报警。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