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温江区领导:
事件是这样的,12月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甘肃陇南的女生,然后在成都温江区上班,然后我们在网上聊得挺好的,于是约线下见面,元旦请假就去了成都,然后她住在凤溪河A口附近,具体叫什么小区我没注意,看百度地图上面显示应该是积家御景,具体是4栋还是5栋,我有点不清楚,住31层,是四女一男合租的,分别姓:邱、朱、李、陈、侯。开始两天那个女的带着我去东郊记忆,春熙路玩,第三天的时候,她告诉我去见他的朋友,就在温江区新尚天地附近。他的就开始给我讲五级三晋制,投资3800,回报381万,然后我就怀疑我遇到了传销,接下来接下来有陆续带着我去见了他所谓的同事与朋友,大体也是在讲她们的平台是国家支持的,有保障,然后我问买什么产品,她们说没产品,问有网站没,她们也说没网站。反正就是投3800,可以回报381万,一直给我洗脑,然后1月7号早上,我实在听不先去了,我就带着那个女的去了温江区天府派出所报了案,然后警察带过去等了半天,一个警察过来问了几句,就让我等,一直等到下午,说没法立案,就把那女的放了,现在做传销的都这么嚣张了吗。请对这种传销组织严厉打击,我坚定,所以我没被骗,那其他人会不会就被骗了呢。
来信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来信人反映自己被传销组织骗到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上班,举报成都市温江区存在传销组织一事。
二、处理情况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经侦大队一直对涉传销犯罪活动采取高压、严打的措施。自2023年以来,我局经侦大队每月均会不定期地组织相关属地派出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及属地镇街部门开展清查整治工作。结合您举报内容里面涉及的位于温江区积家御景小区疑似存在传销组织活动的情况,我局经侦大队已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和平社区、云溪派出所等单位于2024年1月17日下午,对该处进行了查处,现场挡获沈某、杨某、左某等涉传人员4人,并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对4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和遣返工作。
2024年1月7日,您将相关人员带至我局天府派出所报案,您认为我公安机关没对事件进行处理。现经调查,事件处理情况如下:2024年1月7日,我局天府派出所在接到您的报警情况后,第一时间即联系了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管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因调查结果不足以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故暂让当事人离去,但人员身份及事件相关信息均进行了登记报备。
三、联系情况
2024年1月16日16时,我局经侦大队民警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联系沟通。据您自述,您已自行脱离了传销组织,电话中公安机关再次给你宣传了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如果您还有其他有价值的工作线索,可随时提供给我局经侦大队,联系电话028-82740760。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1月17日
相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