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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异地户口子女读书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1 22:22 已回复

咨询领导
1 本人广汉农村户口,在青白江工作,社保也在青白江。 但青白江唯一住房已出售 处于无房状态。
2 大儿子 青白江城市户头 在大弯小学就读。
3 本人小儿子6岁 户籍广汉农村户口
鉴于以上状况 2025年如何才能在大弯小学(哥哥所在学校)就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白江区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2 15:45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精神,外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在青白江就读,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符合其中一种即可在我区就读。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青白江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青白江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青白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市内区外户籍来青白江区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青白江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青白江区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市内区外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与青白江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青白江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青白江区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下印证资料四选一);
(1)自购房(含配偶购房)者,提供在青白江区的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信息查询》,同时提供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等其中一项满半年的消费明细。
(2)租房者,提供办理满半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办理不满半年的,同时提供青白江区内派出所出具的居住满半年的《居住登记回执》。
(3)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满半年的租赁合同。
(4)居住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的证明及集体宿舍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的,同时提供青白江区内派出所出具的居住满半年的《居住登记回执》。
4.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如养老保险由单位购买,购买单位需和劳动合同单位一致)。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考虑先在民办学校就读或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待符合条件后,再转到公办学校。
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咨询青白江区教育局教育科:68936519。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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