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政府领导:
我作为小区业主,近期发现我所在小区的开发商在未获得车位产权及相关销售车位许可的情况下,违规收取停车费用。根据调查和了解,该小区开发商每车每月收取40元的停车费用,但并未公示收费标准及依据。我认为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特此向贵部门进行投诉,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投诉问题
未获得车位产权及销售许可:开发商在未取得车位产权及销售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收取业主停车费用,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收费标准不透明:每车每月40元的收费标准没有明确的公示,业主不清楚这一费用的计算依据和标准,导致业主对于费用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服务质量低下:停车场的维护和管理严重不足,导致停车环境差,存在安全隐患。
二、相关建议
调查核实:请贵部门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
公示收费标准:要求开发商公示停车费用的计算依据和标准,确保业主的知情权。
加强监管:建议贵部门加强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提供合理化建议:希望贵部门能够为解决当前问题提供合理化建议,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坚信,在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和处理。
此致
敬礼!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公司下属子公司绵阳新惠置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前去了解。双碑九组统建安置房一期项目为政府处理老百姓住房安置而修建的安置房。该项目于2017年3月竣工,2018年交付于政府用于安置。
该项目地下停车场为我公司投资修建,并且开发成本及面积是独立核算、测绘。我公司拥有该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产权证还在办理中),有权对该地下停车场进行出租。
该项目地下停车场在2018年我公司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的时候已经在门岗等位置公示相关收费标准,其中月租的公示价格为100元/月(包含给物业公司缴纳的3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鉴于该项目为安置房,我公司还给予了一定折扣,实际月租收费仅为40元/月(包含给物业公司缴纳的3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
关于“停车场的维护和管理严重不足,导致停车环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公司立即安排下属公司绵阳新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馨物业”)工作人员调查得知:新馨物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地下停车场进行了如下维护管理:1.保洁人员每日对地下室环境卫生进行清扫。2.消控室人员通过摄像头对地下室进行24小时监控。3.物业维修人员定期对地下室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具及其他设施。4.配备定岗秩序维护人员对地下室定时定点进行巡逻。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监督,我们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细致周到。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