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目前天府新区村集体组织成员认定标准是否还是:成员资格取得包括初始取得、法定取得、申请取得三类;因初婚婚迁入户是否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永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确认,需经本人自愿申请,依据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办法,按照民主议事程序,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取得。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1月18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