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购买了座位号为1、2的两张票,司机不按照座位要求乘客落座,并称该班次“为小班车,座位是随便坐的”。此一行为违反了服务协议中的第一条与第二条。根据协议,我方同意并签署了服务协议中第一条所指的平台的购票信息,即购票信息上座位1、座位2的事实,而没有同意并签署“座位随意坐”这一条款。茶店子客运站在未经得乘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违反了条例,故构成违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所留言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庚即将您的留言转至州交通运输局。现将州交通运输局的回复如下:网民在"问政四川一州长"刊发题为"【交通投诉】投诉茶店子客运站违规行为"的文章中涉及我公司小金至成都客运班车川UDZ069号车,第一时间向当班驾驶员了解情况,当天该乘客在茶店子客运站购买了1号和2号座位,但在上车后,驾驶员未按售票座位安排座位,导致乘客投诉。事后,驾驶员当天便向该乘客道歉,也已得到了该乘客的谅解,并将乘客免费运送至目的地,同时投诉人也已撤销投诉。此事件发生后,也对当班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杜绝今后再次发生类似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