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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温江蓝光香境36栋一楼住户违规饲养禁养犬罗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1 09:29 已回复

温江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7月1日发布了《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养犬限养区的通告》,明确了限制养犬区域为柳城街道办事处全部行政区域及其他镇街区域内住宅(包括商业住宅小区、安置小区)小区范围。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限养区禁养犬目录》,明确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罗威纳犬列入禁养犬目录。
然而温江区凤凰北大街666号蓝光香境36栋一楼一住户,对法规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依然违规饲养禁养犬罗威纳。
温江区公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以政策法规不熟悉推诿,有禁不止,有令不行,有法不依。
“禁养”法规已经生效10天,公平派出所不见动静,禁养犬依旧肆无忌惮在小区咆哮,严重影响周围住户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
请成都市公安局依法办事,尽快处理该违规行为,还群众一个安静和安全有保障的生活环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1 15:3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蓝光香境(香碧歌)小区位于凤凰北大街666号,由成都市温江区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成都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关于您反映小区36栋一楼一住户饲养罗威纳的问题。经查,物业企业已多次上门与该户业主沟通、劝导,同时已将相关情况上报属地派出所。1月11日,物业企业会同属地派出所再次上门沟通,该户业主表示将尽快将犬只送走。同时,区住建局责成物业企业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化解邻里纠纷。
2024年1月11日14时 57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感谢。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服务热线(028-61065224、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1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1 16:58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温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温江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 2024年1月11日10时民警联合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到达您反映的业主家中。经现场调查,该业主家中饲养了一条黑色罗威纳犬。随后民警告知犬主董某,罗威纳犬自2024年1月1日起已被成都市列为限养区禁养犬只,同时该小区属于限养区范围,故该犬只不得在小区内饲养。该犬主当即表示近期将家中的罗威纳犬送走,不在小区内饲养。
下一步民警将继续跟进此事,同时告知物业应加大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以及巡查力度,如再遇此类情况,第一时间联系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置,确保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2024年01月11日11时01分,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您的电话无法接通,故无法告知您相关处理情况。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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