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请问
关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是法律法规吗?有法律效力?里面界定的电梯的责任主体是加梯业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0如果文件时效过了,里面的规定是否作废?
网友你好:
你关于加装电梯业务咨询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厅相关政策文件未明确要求加装电梯实施主体(业主)、施工单位应当征求原开发商、设计单位的意见。
感谢你对我省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