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本未封窗的新交付小区,如果部分业主需要封窗,是否属于《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如果小区投票表决是否封窗,则需要达到参与表决人数的多少比例才能通过。
网友:
你好,关于你提交的阳台封窗有关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房屋阳台原设计交付时未封闭的交付业主后如需封闭应当按照《临时管理规约》、《房屋使用说明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执行,若约定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条款执行,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