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蓝田长江五桥修建要占用御景湾小区的中庭,该小区建成投用于2013年。小区中庭有游泳池、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儿童活动区、广场、水池、水幕墙等设施,面积约19亩。但是街道办及社区通知小区开会的时候说中庭面积只有8亩,解决方案是在该小区东面三号门位置空地修建置换,面积8亩。请问该小区中庭是属于小区公摊面积的一部分,属于房子配套,建设合法、和规。为什么19亩的面积只修建8亩来置换?并且还说这8亩的产权不属于御景湾小区,属于市政公园建设。这太不合理了吧!!!请领导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吧!!!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长江五桥修建占用御景湾中庭事宜”留言收悉,经街道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区部门和蓝田街道组成的工作专班多次与小区业主代表座谈沟通,并安排工作人员入户宣传解释,希望得到业主的理解支持。2024年1月18日,街道工作人员电话与您沟通相关情况,您表示已知晓。
如您仍有疑问或不清楚的事项,可直接到蓝田街道社会治理办了解或电话咨询,电话0830-8589926。
感谢您的留言。
1、并无接到任何单位的电话。
2、请不要对该小区一号消防通道进行封闭,请打开,需要施工的时候,小范围进行围挡。
3、该小区中庭,请原设施、原面积进行复建。时间最好在三个月内完成。
4、占用小区的地面车位、公区面积按市场价进行租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