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东部新区 » 丹景街道危房锁定夫妻投靠入户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咨询】丹景街道危房锁定夫妻投靠入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8 16:16 已回复

我们属于危房锁定的人群,然后当时推倒房子时候说的不影响以后的户口迁移啊情况,现在我们结婚3年了,想把老公的户口迁到我的户口上,现在你们又说的危房锁定,没有房子了,不能迁移,那这种怎么办呢,我想把老公户口迁进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丹景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8 16:3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丹景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0 14:4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丹景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公安分局核实,您丹景街道藕埝村的房屋已经危房锁定拆除,现在不能将户口迁往成都市东部新区丹景街道藕埝村。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成公通(2019)40号文件。夫妻投靠入户前置条件: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4、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户籍问题请咨询丹景派出所一站式办证点:028-81320060
以上情况公安分局已于2024年1月9日15时1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经丹景街道核实,您户根据《成都高新区空港新城区域农村住房建设禁建区范围D级危房过渡居住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高规土建[2017]59号)文件,于2017年9月21日申请住房过渡居住,原有房屋已拆除,从住房拆除确认之日起,12个月内按100元/人/月,13-24个月(含24个月)按200元/人/月,第25个月及以上按300元/人/月,发放过渡居住生活补助。申请人所在村组,因建设需要实施搬迁或征地拆迁时,申请人住房按实施搬迁或征地拆迁时政策进行补偿。
以上情况丹景街道已于2024年1月9日10时29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