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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拆迁 投诉】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拒绝出具退款记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5 22:23 待解释

成效:至今,已5个多月了。但一直未见何*彪的退款记录!


      1、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已严重无法履行自身职能和职责,拒绝提供何*彪违法所得的退款记录,多次让我们老百姓自己去追缴何*彪的违法所得。作为这件事的主导单位,不积极主动去追缴何*彪的违法所得,反而多次在12345政务服务平台弄虚作假回复,继续包庇从容何*彪。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把我们当皮球踢,拒绝提供黄金沟土地征收补偿明细表复印件。本身这份补偿明细表在征收中心,但他们多次狡辩把我们往交通局推,让我们找交通局要。(后附图片:下寺镇人民政府的佐证)


2、下寺镇人民政府距离上次在问政四川平台上承诺尽快追缴回何*彪的违法所得已经过去4个月了。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去追缴了,但结果是何*彪依然未退款,继续享受着违法所得。(后附图片)


3、何*彪一直对抗上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的决定,拒绝退回违法所得。何*彪作为一个个体,不服从县纪委的处理决定,至今五个月过去了依然享受着违法所得。这样的人难道我们上级组织和部门都管不了吗?任由他何*彪继续践踏国家法律法规吗?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恳请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一、对何*彪继续对抗上级处理决定,拒绝退回违法所得进行相关纪律处理。二、敦促剑阁县征收中心依法依规出具黄金沟土地征收补偿明细表(最新完整版本)复印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6 18:18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经我镇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黄金沟征收土地一事,实为2016年的剑山大道二期项目(国道108改建),剑山大道二期项目征地迁坟修建的施工便道占用了当地村民的林地,今年9月,县政府安排了专项资金,向群众兑付了该林地补偿款,渡口社区在社区公告栏对林地款花名册进行了公示,您可到渡口社区查询明细,征地补偿方案则是依据2016年剑山大道二期项目征收方案。
您向县纪委反映何某周、何某彪调换土地问题后,县纪委将案件交办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调查后作出处理意见并告知您本人,同时我镇与渡口社区多次要求何某彪按照纪检监察组处理意见退回占地补偿款,但其以未收到纪检组处理意见为由拒绝退还。何某彪作为村民小组组长,目前已将其问题移交镇纪委处理,同时我镇将与县纪委做好对接,加快纪检处理进度,并第一时间将处理结果告知于您,烦请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334917。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1-29 22:40

已经6个多月了,六个月前县纪委都已经移交给镇纪委了。到现在还没对接好??究竟需要一年、两年、五年、十年、二十年还是无期限,才能让何*彪退回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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