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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房屋征占后,二孩未得到安置及过度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5 13:3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简阳市石桥街道杨柳村9组的社员,我家是5名农业户口,我家的房屋于2013年被建设《大华国际这个项目》征地占用,城市要发展作为劳动人民也给予支持,今天我要表达的是:我的二孩在2014年出生,为什么无法享受分房安置政策? 2013年征占我的房屋拆迁,2014年6月我的二孩出生,2016年安置房下放分配到手,分配下来的安置房里面就没有我这个二孩的一份,并且安置房分配下来后,我这个二孩的过度费,就停止给了, 我的二孩既没有享受到安置政策,也停止了过渡费的补贴,请问: 我这个二孩,在这期间,到底是否享有安置政策? 是否享有 过渡费补贴政策? 当时我的父母也有去咨询村上的相关干部,都是非常唐筛的回复,等什么土地全部征占完之后,这孩子就可以享有了,这种片面的回复,作为我一届农民,觉得非常不公平, 二孩的出生年份与拆迁年份这么近,并且是2016年才分得安置房屋,这个时间点,我的这个二孩就为什么在当时不被享有安置政策呢? 对于这件事,请市委领导重视,这是我的诉求。盼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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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9 14:5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石桥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系石桥街道原杨柳村9组村民,因大华国际项目房屋搬迁,您户于2013年签订了房屋搬迁安置协议书,2014年6月新生一名婴儿,现要求住房安置。按照相关政策,在该项目土地征用前,符合安置政策的新生儿,将在所实施的项目征地程序完成后,予以解决安置。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石桥街道城市更新办咨询028-27923579。
以上情况,石桥街道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1月9日与您电话解释沟通,您表示不满意。


简阳市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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