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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投诉】举报成都殿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3 14:52 已回复

本人实名举报,成都店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今年八月份在抖音浏览看见旅游卡招商的广告,以高收益简单易上手为晃子进行虚假宣传,用金叶为名的女导师宣讲,直播间说是报名免费送500张旅游卡,但是要交4980元用作渠道搭建费用,说会有一对一帮扶引流,结果交完钱态度完全转变,也没有说的七日之内引入上万粉丝的帮扶,也没有更专业的老师来带领我们进行营销,只是发了几个推销文件叫自己弄,后来我才知道上当了,期间和客服说不想弄了能不能退款,客服就不回消息。于是想着硬着头皮自己激活一张旅游卡之后,想着体验一下,但是符合条件真是很苛刻,还让我补年龄差800块,我自己都不想去,别说出去卖了,我不想骗人。后面我也是近期在网上看见有问政四川很多实名举报,点进去一看情况都和我一样,有真实转账截图,希望领导能帮我们严查,不要再让更多人受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4 16:3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锦官驿所现场检查,成都店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在注册登记地址经营,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公司列入异常名录。因无法联系上被投诉方,故无法组织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一)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对委托承担检定、检验、检测、鉴定工作的技术机构或者费用承担无法协商一致的; (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 (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 (五)自投诉受理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发现存在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有关规定,调解终止。
2024年1月4日9时40分,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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