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街道万福寺路的丹石南一路和丹石南二路路段,即中信城开麓山上院一期与二期中间路段路边划停车位不合理且不合法,建议取消。不合理原因如下:现中信城开麓山上院一期与二期均已交付,且主要地下车库出入口均靠万福寺路,车流量大,路两侧规划停车位大大影响小区地下车库车辆出行。小区地库出入口附近停车,严重影响驾驶人的视线,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不合法原因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要求: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现该路段两侧规划的停车位,首先影响了该小区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其次也不满足在交叉路口50以内的路段不的停车的要求。往相关部门取消上述路段两侧说规划的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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