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南充仪陇县新政鱼田路东北一安置区9号楼6楼住户,因墙体大面积开裂,给生命安全带来危险,多次反应此问题,结果都只是一句话,没有任何实际上的行动,甚至推卸责任。首先房屋在维修期间,你们筑建局没有起到修缮维护监督的作用。其次,房屋产权人是政府登记办理的。再者,在去年整个小区出资维修,为什么其他所有楼栋都进行了整体维修唯独对九号楼不管不顾?最后,你们的组团联建也属于政府行为,要不是当年政府用地拆迁,我们老百姓不至于落到房屋开裂,不敢在家中居住的地步。你们扪心自问一下,你们口口声声说为老百姓干实事,但现实是这个问题都反映两年以上了,一直就没有解决!甚至将安置房的质量问题推卸到老百姓身上。我再次声明,是房屋主体结构出了问题,我们的房子从来没有没有进行任何施工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主体出问题,这个责任应由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承担,而不应该由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来承担。再次申明,房子还是清水房,没有进行施工,请不要退推谢责任,再次请政府为人民干实事!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新政东北一安置区九号楼房屋大面积开裂的问题已收悉。经新政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和东北社区居委会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反映的去年整个小区出资维修的情况实际是旧改办牵头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主要改造了整个小区的管网和居住环境,不存在对9号楼不管不顾的情况。
经查,该处房屋属于组团联建房屋。根据川自建房办〔2022〕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分类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房屋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隐患。有其他疑问可到新政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进行了解。
经了解,组团联建房屋是业主自行组团,联系施工方修建的房屋。您认为责任应由开发商或着施工单位承担,建议您自行联系开发商或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通过司法途径处理该问题。
仪陇县新政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