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亲属在昭化区红岩镇药厂上班期间右手小指被设备锯断,目前在广元市中心医院治疗,且医院告知断指已无法接续。经与亲属了解得知厂方开业不久没有和工人购买医保、工伤、及意外保险,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咨询下相关部门,治疗结束后如需向厂方提出赔偿(伤残、务工、营养等),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盼给予回复,感谢。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可以到我局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我局为您出具补正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告知书,您持此材料到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规确认伤者与厂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后,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将依据仲裁院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受理工伤认定,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以上回复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于您,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咨询:0839-8724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