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 11 月 16 日在高升桥发生交通事故 经交警判断对方当事人全部责任 我方因伤入院治疗 经过 20 多天的治疗我于 12 月 11 号出院 出院过后 需要开始协商理赔 对方当事人的车辆保险 平安保险公司 就开始以消极拖拉的态度处理问题 这已经不是个例 我相信现在已经是成了一种风气 我们受害者得不到一个妥善有效的处理方式 至今没有任何的结果方案给到我 我希望领导能够重视这个问题 尽快能妥善解决我的维权理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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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保险行业相关业务是国家银保监会专有职能,地方政府无权处置,建议您把此问题向四川银保监局反映,该局投诉电话12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