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现在面临的是办理不了营业执照,我们这里是潘家街3段201号,临街门面,但是这个门面的房产证上面是住宅,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办理,需要我们去城建局,规划局,消防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去审批,但是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办理这件事,因为这里门面以前都能办理为什么现在需要那么多手续,而且这些手续该怎么开,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给我们一份文件,我们也不能理解清楚,所以我想问问有没有简便的方法开取证明了?
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信息显示房屋性质为新居工程,规划用途为住宅。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61号)第八条“将住宅申请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应依法满足以下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2)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3)依法经规划和自然资源、卫健、生态环境、应急《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您应提供相关部门同意“住改商”的审批文件,但您未提供,故大邑县市场监管局不能为您办理。2024年1月3日上午,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就以上情况向您做好政策解释说明,您表示理解。关于您在电话中反映房屋产权证性质与土地证性质不一致的情况,该局工作人员当场建议您向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大邑县市场监管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