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商家真的是越来越猖狂了吗?白纸黑字写的的,自己给了合同就要反悔吗?以为劳动人员不懂法律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是吧?本人签的是兼职合同,还不是正式合同。而且就为了十块钱都不愿意多发。最看不惯这种店家。本人干了两天,总共十个小时。
网民:
你好!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劳动监察大队于2024年1月2日联系老板要求其提供依据及情况说明,经查监控(上下班时间打印纸质版等)与你所反映的工作两天十小时存在争议,建议你与老板再次核实工作时间。如你仍有疑问,也可拨打劳动监察大队电话028-36205110咨询。
谢谢你的留言。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