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22年1月9日通过微信付了蓝剑水连锁水桶押金50元,送水员工叫付延禄(付款记录如图所示),当时承诺第二天送押金条过来,但是直到我们第二次点水,也就是2022年2月11号,也没有送过来,2023年12月29日,我去退空桶,门店(武侯区长寿路13号附22号)以我们没有押金条为由,拒不退还押金,并且给我们看了他们门店所谓的底单,但是我们并没有拿到他们门店所谓的收据,她们以此为由,拒不退还押金,空桶由于当时负责人态度极其恶劣,我一气之下,将空桶砸在了他们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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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了解,您表示商家已经为您处理退款。以上情况工作人员2024年1月2日11时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告知,您表示知晓。
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