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亲程*宽在2015年在出工伤后煤矿厂被国家关停,现父亲的工伤问题一直得不到妥善处置,多次去劳动部门反应此问题,但均不理睬,冷眼相待,不予登记!劳动各个部门相互推脱责任,叫我们自己去找当事人协商赔偿。希望泰和煤矿的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网民朋友反映煤矿工伤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泰和煤矿工伤”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5年,您父亲程*宽在开江县泰和煤矿(工种:掘进工)上班,2015年3月30日,程*宽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受伤后在开江县中医院进行治疗。
2022年7月,程*宽及其亲属向我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第一项,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二项,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父亲程*宽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超过工伤受理时限,我局无权受理您父亲程*宽的工伤认定申请。
建议:您和你父亲程*宽向开江县泰和煤矿工伤事件发生时期实际经营人协商工伤赔偿;如协商未果,向人民法院主张相关权益。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办理人员:黄新波 联系电话:1368421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