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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彭州市濛阳镇拆迁安置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8 13:19 待解释

彭州市濛阳镇东塔村(东街外部区域)于2020年底动迁,当时政策文件显示属于危房旧房改造。拆迁政策按彭府发2014年3号文件执行。拆迁其中的安置内容为统规统建,政府承诺安置房修在地理位置较好地区,但实际安置房修建区域至今未拆迁,造成安置房项目迟迟不能动工,拆迁群众在遥遥无期的过渡中。请问:1、安置房何时动工修建?2、安置房回迁日期是多久?3、政府能否给拆迁群众一个确切的书面说明?4、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于拆迁区域的土地,政府实行“以租代征,就是以租地给付青苗费,不进行土地统一征收”的政策是否合法?5、由于当时政府在拆迁工作时,拆迁相关文件已到期,但现在拆迁回迁还未完成,新的政策是否有发布,对当时的拆迁群众是否有补偿?6、由于国家要求,成都市现所有区域都在复耕,原来的耕地性质改变为建设用地显然与现有政策不相符合,政府是否考虑类似蔬香大道旁的新农村一样原址重建乡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濛阳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3 13:16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濛阳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1.濛阳街道高度重视搬迁人员安置工作,积极协调规划、建设、陆港办等部门,加快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目前已开工建设位于濛阳街道濛江社区的南桥苑二期,位于濛阳街道杨湾社区的新居工程六期,规划建设位于濛阳街道濛江社区的新居工程五期。同时,为满足征地搬迁群众多元化住房安置需求,有效缩短住房安置过渡时间,充分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彭州市拟定提高货币安置标准,拟定推行自主购房安置,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政策实施后,来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安置方式;2.预计南桥苑二期将于2024 年底达到交付条件,新居工程六期将于2025年底达到交付条件;3.濛阳街道已于搬迁农户签订《统规统建安置协议书》,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条款;4.濛阳街道严格按照土地征用程序征收土地,不存在“以租代征”。您反映的的“以租代征,就是以租地给付青苗费,不进行土地统一征收”,是因农户搬迁后不便耕种自愿流转;5.如已签订《房屋搬迁协议书》、《统规统建安置协议书》等则搬迁补偿已完成兑付;6.经核实不存在未在完成征收情况下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
2024年1月3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1-04 13:41

您的回复我已收到,但是对该评价我十分不满意。1、关于第一点回复:如上所说的三处安置工程(南桥苑二期、新居工程六期、新居工程五期),对于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无非就两点,一是能不能在这几期中分到安置房,二是具体多久时间能分到房。据说,濛阳镇现在还未安置的人员都有十几年前的。货币安置征求意见稿我也看过了,只希望一点,不要把农民仅存的一点养老钱(甚至于还要贷款)花在烂尾房地产去库存上了,多的就不说了。2、关于第二点回复:以上两处安置房是否会安置东塔村的待安置群众,这一点未答复清楚。3、关于第三点回复:濛阳街道与搬迁农户签订的《统规统建安置协议书》中未载明安置房交付时间及地点,参照商品房购房合同还有交付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条款,但安置协议书如同一张没有还款时间的借条。所以,希望政府给拆迁群众公示安置的具体内容。4、关于第四点回复:在拆迁开始时,是否对拆迁区域的土地问题进行了规划?为什么会出现农民拆迁了房屋却丢掉了土地?为什么不统一征收?说好听是自愿流转,其实还是拆迁的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农民租房较远不得不放弃土地。据说现在原恒大、佳兆业等房地产开发区域附近的农民十多年前的土地都还未统征,还未得到赔付,相关问题难道上级部门没有收到反应?土地都开发了还在拿青苗费,这不是‘以租代征’是什么?5、关于第五点回复:完成兑付属实,但是我问的是当时的拆迁文件是过期的,现在的拆迁还未结束,新的补充政策我已看到,是否会在原有政策上进行补偿?有还是没有?6、关于第六点回复:在未在完成征收情况下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认可。最后说点心里话,老百姓是支持地方发展的,现在农村的拆迁就不可能出现‘暴发户’了,说到底,农民收入微薄,能少贴补点就谢天谢地了,现在中国老龄化严重已是事实,农村更是表现严重,老人种不动地了,换个社区生活环境本应是好的,但实际呢,拆迁群众四处租房,上了年纪的老人很多连房都没得租(房东怕事),地也没有了,一个月400元的过渡费说实在的租房都不够。我作为年轻人,每次回到蒙阳看到听到以前院子里老人抱怨但又无可奈何的样子,我心里就想,拆迁到底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希望濛阳镇政府能够在发展的同时,多去听听老百姓的心声,多在为人民服务上做事,少在政策文字上咬文爵字,老百姓过好了才是最好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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