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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天府新区配建人才房的湖九里熙上.九里名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7 09:12 已回复

投诉内容

事发地址: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龙湖九里熙上、九里名邸

信件主题:关于天府新区配建人才房的龙湖九里熙上、九里名邸的投诉

1、品质低下:装修使用了大量不环保和淘汰产品,劣质地板(环保等级E1,个人感觉),和《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建住房〔2002〕190号》 及《成都市新建商品住宅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版)》初衷严重背离,用料太差,导致业主需拆除地板,二次装修也将造成结构破坏、人力和物理浪费和扰民等。

2、合同欺诈:在购房合同中对于所选用材料未告知具体环保等级,仅以环保代替商品环保等级信息,对于家中有婴幼儿或老人群体不负责。

3、推诿责任:在要求龙湖地产公布地板环保等级以及是否于地暖环境做甲醛检测,对方及厂商存在勾兑嫌疑,拖延近24小时才告知板材为e1,并告知关于地暖情况厂商需拉会沟通。随后龙湖却又告知其要求厂商配适用地暖板材。如龙湖地产要求厂商按规定板材情况,为何在业主质询时无法及时回复板材等级?业主要求进行地暖甲醛测试时,龙湖要求业主先接房,才能开通地暖进行测试。

4、装修标准存疑: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建成品住宅装修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成住建规〔2021〕1号 )相关规定,请龙湖公布《成品住宅装修工程造价测算报告》报告。

同样升级包价格,叠拼底跃不同效果一个豪华精装一个叙利亚风

地下室装标

底跃升级包按照2940元一平收取,楼上楼下两层装修总额达70余万,但交房是仅1楼精装半成品展现,-1楼体现叙利亚风,楼顶灯泡,无隔间,仅安装三大件,且一直无法提供-1楼装标等相关文件,开发商对业主提出要求查看相关报批文件的行为一再推诿,拖延。

5、装修赶工交付,处处都是问题

12月31日为合同约定交付日,开放商因不想延期交付,突击赶工,于21-26号“提前交付”但经专业验房公司检验后,底跃业主房间均出现200-400多处问题(2-13楼层精装房百余处,简装几十处)其中涉及墙体开裂、墙面漏水、墙体倾斜、三大件未联通调试,卫生间积水、所有设备电器线路连接错误等未达到交房条件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居住的问题,开发商口头承诺整改,但前提是要确认收房且支付物业费。

6、“不利因素”故意隐瞒,底跃室内突现污水提升泵房

开发商未经公示、告知,购房合同也没有任何文字提及-1楼存在污水提升泵房,销售人员销售时明确告知为储物间(产权面积内),就在所有底跃及叠拼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1楼贮藏室私自设置为污水提升泵房(含污水提升泵、泵的控制箱、阀门、止回阀等设备),且设备简陋,还未交房居住便已出现锈蚀漏水,散发臭味等情况。开发商针对此行为,没有任何解决方案,答复为赠送空间强制业主接受其赠送的污水提升泵房,严重影响底跃及叠拼业主的房屋使用及居住舒适性,却对其没有任何维修及保养承诺,让业主无法正常居住。

7、全开放花园,一楼用户隐私一览无遗

开发商随意更改园林设计,将一楼住户门口原本的绿化植物拆除,导致一楼住户安全隐私毫无保障。

以上种种问题严重坑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天府新区设立人才公寓的初衷,影响了新区的发展。请天府新区相关领导重视这些问题,起到监督监管作用,督促龙湖全面彻底完成整改。龙湖九里熙上和九里名邸业主的需求如下:

1. 快速整改,且与业主协商可以接受的整改周期,此时间内不收取任何物业费用,并支付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赔偿,整改中必须进行所有设备连调(地暖、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智能面板、厨房卫浴等,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

2.提供-1楼装修材料明细表。

3.移出室内的污水提升泵,在小区其他位置集中排放。

4.一楼住户门口按照之前的园林设计做好隐私保护。

5.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装修产品,如符合环保要求的地板等,保证业主的居住使用。

针对上述问题,要求龙湖在业主监督下送已安装板材至第三方机构模拟地暖环境监测,并公布耐用性和环保数据,在取样前,龙湖及厂商不得私自对取样材料进行处理。如环保等级不达标,要求龙湖全额承担地板换地砖的所有费用,并进行施工安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7 11:5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5 16:2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反映龙湖九里熙上存在的质量问题,公园城市局工作人员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进行核实处理,开发企业表示将尽快联系并进行处理。
关于反映龙湖九里熙上项目房屋交付与合同约定不符事宜。据了解,实际装修标准,在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若您发现开发企业实际交付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您可依据《民法典》规定及合同约定向开发企业主张违约责任,建议您与开发企业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您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以上情况,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与您沟通处理。
关于反映龙湖九里熙上项目其他相关问题,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开发企业高度重视业主诉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与业主长效沟通机制,积极和业主就关注的问题做好进一步沟通和落地实施。
经了解,不利因素由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纂,若您认为开发企业未告知重大信息,或不利信息告知不真实、不准确,具有欺诈性或存在重大误解,导致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购房人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请求撤销,但该项请求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以上情况于2024年1月12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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