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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西昌市海云墅小区2幢底楼私拆承重墙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5 20:18 已回复

尊敬的西昌市政府领导:
海云墅二栋一单元 102、103 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帆的规定,将水重结构墙擅自拆除,在发现时,已对业主及施工人员进行劝阳阻并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但当事人依旧我行我素,依然对属于钢筋混凝上结构、楼体东重体系进行了多处严重的破坏,共计对8个主体安全结构进行了彻底拆除现己严重影响了二栋整幢楼的房屋结构安全,70多户、500 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加之,乐荟城海云墅位于西 市邛海边,地质结构差,同时西昌市一直是全国地震高度关注的地区,一旦西昌市发生地震,后果不堪设想。此外,乐荟城海云墅部分一楼业主将地面绿化地擅自改造为后花园,部分业主将公共区域及架空层进行了私拉乱建,严重侵害本小区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三大问题,业主多次向物业、社区进行了反应,但相关部门都以没有执法权而未能进行解决,仅仪口头回复只能向上反映情况,至今违建等问题越来越严重,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受损度越来越高。
 根据此情况,特向市政府领导如实反映,敬请政府领导将百姓放在心中,在百忙之中,尽快责令相关部门查办此事,迅速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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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9 15:09

网友:
您好! 您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针对乐荟城海云墅底层业主擅自拆除飘窗违规搭建的问题,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根据此规定,我中心已要求物业进行逐一排查,并对违规拆打飘窗的业主进行及时制止,下发整改通知,经反馈,物业已进行制止,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东城办及市住建局,住建局进行了现场查看,同时已联系规划设计单位,由规划设计单位查阅图纸提出意见后,将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我中心将予以配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经办人:物管办
联系电话:0834-3225158
承办单位:西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办理时间:2023年12月26日
网友: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投诉的西昌乐荟城·海云墅2栋1楼2号、3号任意拆承重墙后,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经查, 乐荟城·海云墅2栋1单元1楼2号、3号存在装修改造项目中存在拆除飘窗情况。经原设计单位确认飘窗位置不属于主体承重结构,但存在破坏剪力墙保护层 情况,我局后续将依法依规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经办人: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4-3222636
承办单位: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时间:2023年12月29日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我局联系东城综合执法,并与社区工作人员到小区现场核查,该小区 2栋1单元102和103业主存在违规行为,业主私自敲打墙体(飘窗)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执法人员已对其涉嫌违规当事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整改恢复。关于该小区其他业主违规圈占公共区域修建花园的情况,我局与东城综合执法队已对当事人下发《限期整改告知书》,要求自行整改,并将违建违规业主上报至不动产登记中心限制其办理相关业务。下一步我局将与东城办共同督促辖区社区工作人员及物业管理人员积极对该情况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经办人:兰宗维
联系电话:0834-3203023
承办单位: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间:2023年12月28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9 15:10

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针对乐荟城海云墅底层业主擅自拆除飘窗违规搭建的问题,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根据此规定,我中心已要求物业进行逐一排查,并对违规拆打飘窗的业主进行及时制止,下发整改通知,经反馈,物业已进行制止,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东城办及市住建局,住建局进行了现场查看,同时已联系规划设计单位,由规划设计单位查阅图纸提出意见后,将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我中心将予以配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经办人:物管办 联系电话:0834-3225158
承办单位:西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办理时间:2023年12月26日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投诉的西昌乐荟城·海云墅2栋1楼2号、3号任意拆承重墙后,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经查, 乐荟城·海云墅2栋1单元1楼2号、3号存在装修改造项目中存在拆除飘窗情况。经原设计单位确认飘窗位置不属于主体承重结构,但存在破坏剪力墙保护层 情况,我局后续将依法依规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经办人: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4-3222636
承办单位: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时间:2023年12月29日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我局联系东城综合执法,并与社区工作人员到小区现场核查,该小区 2栋1单元102和103业主存在违规行为,业主私自敲打墙体(飘窗)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执法人员已对其涉嫌违规当事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整改恢复。关于该小区其他业主违规圈占公共区域修建花园的情况,我局与东城综合执法队已对当事人下发《限期整改告知书》,要求自行整改,并将违建违规业主上报至不动产登记中心限制其办理相关业务。下一步我局将与东城办共同督促辖区社区工作人员及物业管理人员积极对该情况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经办人:兰宗维
联系电话:0834-3203023
承办单位: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间: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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