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0日,我公司与渠县农业农村局签订了渠县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采购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加快项目实施,并于2021年9月1日顺利通过该局组织的项目验收,我司也分两次按合同金额将发票全部开具给对方(2021年9月23日开具发票43.25825万元、2023年1月5开具发票2.27675万元),该局于2021年12月9日向我司支付了项目进度款43.25825元,尾款2.27675万元转为质保金。该项目质保期已于2022年9月2日结束,我司多次电话请求对方理解公司目前经营困难的现状,要求尽快退还该质保金,但该局一直拖欠至今未付。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我局收悉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股室及经办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据调查,我局与该公司在2021年3月10日签订了渠县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实施该项目,并于2021年9月1日通过项目验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43.25825万元。
由于合力镇、临巴镇、宝城镇、定远镇、龙凤镇、丰乐镇、贵福镇、大义乡等乡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智能机出现质量问题,经与公司沟通后,于2023年4月25日全部维修完成,尾款(2.27675万元)相关票据、资料已按流程提交财务,尾款在年前予以支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渠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15983856097。
渠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