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府花园物业不作为,收费与服务不成,小区物业服务与广场物业混用,占用业主物业费为公共广场服务。未公示小区收益,小区消防不合格,消防通道长期被非机动车乱停放占用。
你要求更换物业,且需物业公示服务标准,公共收益情况和税收情况以及相府广场物业是否与小区物业分离的相关依据。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小区物业服务费由小区具体规划及小区配置的设施设备情况并结合物业提供的服务等级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定价,定价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相府花园属低密度小区,(综合容积率为2.5,绿化率36.2%),提供4级服务标准,物业服务费2.18元/平米/月,符合政府指导价要求。
2、相府花园项目报建规划为商住综合体,目前项目实行两套班子管理,即住宅商业独立管理独立收支预算,不存在商业占用住宅物业资源的情况。
3、相府花园物业服务采用包干制(物业自负盈亏),按包干制规定,物业无需向业主公示项目收支情况。小区目前没有利用公共区域开展任何经营项目,后期如有利用公共区域开展经营活动,物业会定期向业主公示收益情况,并将收益用于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建设中。
4、相府花园小区消防通道畅通,消防主管部门也经常到场检查指导消防工作,并无非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