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微信联系预订,四姑娘山伴山度假酒店。于2023年10月15日、12月23日住宿,分别消费4680元、3940元。离店索要发票,被告知是优惠价,不提供发票。在反复核对完微信聊天预订记录,其中并未提到不开发票,在酒店发的协议价格文档中,也未曾提到不开发票。我严重怀疑酒店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请属地税务部门及时彻查酒店,并且补开我实际消费金额发票。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我办已转交税务局,后续将回复办理结果,请耐心等待。
网友你好,收悉留言,我局庚即安排四姑娘山税务分局管理人员前往小金县四姑娘山伴山度假酒店核实情况,经与酒店负责人联系,酒店负责人表示前期未注意消费者微信消息,现已与消费者联系并将及时补开实收金额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