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叙州区枫林公馆购买商品房一套,12月21日物业联系,让缴纳300元房产证代办费用?现咨询,按揭房子是否可以自己办理房产证,还有物业催我们缴纳相关费用是否合理合法,若可以自己办理,相关办理程序是什么?
*女士:
你好,你于2023年12月20日在问政四川中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
1.财税〔2016〕79 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2016 年 7 月 12 日印发)
2.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 年
12 月 6 日印发)
3.财税〔2019〕45 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2019 年 5 月 8日印发)
4.财税〔2019〕53 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的通知》(2019 年 6 月 8 日印发)
5.川财规〔2019〕13 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2019 年 9 月 18 日印发)
我中心收取登记费(住宅80元一套、商业550元一套、多一本证书加收10元。)
其余问题已通过电话沟通,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对市不动产中心回复满意。
感谢你对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支持!
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