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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 求助】欺骗性合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0 01:32 已回复

该公司虚假宣传,诱导诱骗,通过微信与我联系开通抖店,开展一系列的宣传,举例他们学员的成功案例,并不断发他们的营业额和利润来诱导我,说明我只需要按照他们说的做,就一定能够赚钱,并且让我放心,说要是没有单量也不用怕,他们会进行帮助之类的言语,使我当时就受利益的影响,支付了598的套餐服务费。后面过了几个小时,我就想要退款,当是还没有开始教学,结果联系他们就说不可以退了,打售后电话也是态度十分坚决说不让退,甚至直接挂掉我电话,后面一直打都不接了。请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帮我追回所支付的598元,拜托,还有骗了2000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5 11:0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锦官驿所现场检查,成都双红落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在注册登记地址经营,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公司列入异常名录。因无法联系上被投诉方,故无法组织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一)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对委托承担检定、检验、检测、鉴定工作的技术机构或者费用承担无法协商一致的; (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 (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 (五)自投诉受理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发现存在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有关规定,调解终止。
以上情况于2023年12月22日9时32分与您联系,您未接听。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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