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2月16日在微信预约12月17日下午的号,由于行程变化,17日无法就诊,在16日晚申请退号,医院以24小时内无法退还为理由拒绝,未发生实际看诊行为,且截止发文时,该医生当日号源充足,未影响他人挂号,未对行医资源造成浪费,在患者视角看来是不能理解与接受的,既然无法提供相关服务,医患双方为平等互相选择关系,我无法取消挂号的结果该行为无异于霸王条款,经了解挂号费属于医院收入而非大夫收入,请给出相关解释与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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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关于“四川省人民医院预约挂号不退号”的留言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四川省人民医院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据省人民医院反馈,医院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2月21日与您电话沟通解释了办理预约挂号退号的有关要求,您可携带相关挂号凭证至医院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15号窗口办理现金退费,您对医院的处理表示满意。我委工作人员已于12月29日与您电话核实了上述情况。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