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2022年6月在都江堰市聚源镇崇义碧业门业工作与2023年7月中旬在工作期间把脚踝受伤导致骨折韧带断裂!中途第一次治疗没有治疗好,然后又二次手术完成时间是11月,后面还要面临后续的康复治疗!我爸的平时基本保底工资是5000但是受伤期间只给了每月2000元的费用!而且还没有每个月都给!现在面临后续医疗康复,老板不管不顾,打电话不接!手术做完了现在第一个月才给了1500还说的后面的医疗康复自己付费!伤残补助金不给,医疗补助金不给,就业补助金不给!我爸的脚后面就算好了,都不能做很多工作,导致工作能力下降受限!希望有关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都江堰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反映您父亲于2023年7月在都江堰市聚源镇成灌路崇义碧成门业工作时受伤,老板不予负责。您自述:您父亲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确定您父亲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我局建议:您可向都江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028-61929056)申请劳动关系确认,待劳动关系确认后再前往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联系电话:028-61929029)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政策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相关待遇。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19日9时30分,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联系,您表示清楚。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