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2023年12月1号根据远大中央公园当前施工进度,有业主对能否按期交付在问政四川上提出是否会延期的担忧。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局于2023年12月7号回复“
网友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远大中央公园项目交房有关问题。经开发企业核实,未有延期交房计划,同时公园城市局也将持续关注项目情况,督促开发企业按照约定交房。
以上情况于2023年12月7日与您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
我于2023年12月13号收到成都远大蜀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寄出的延期交房通知书,交房时期为2024年4月1号。
投诉:①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局监管不当、不作为,没有起到监管开发商开发进度工作 ②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局公然欺骗平民老百姓,有失公信力。
此外,远大中央公园延期通知书中开发上以疫情、高温限电以及大运会作为延期借口,纯属狡辩;
根据成都主键在2020年4月14号发布的通知《成都:因疫情影响商品房交付期限可顺延》,具体内容如下“《通知》明确,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约定交付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后的商品房项目,交付时间可顺延,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个月,买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通知发布以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合理确定交付时间。”。我们与开发商签订时间为2021年4月,因此开发商不得以疫情作为延期交房的借口。
同时高温限电、大运会停工并不是只有远大中央公园所特有的因素,同时期楼盘例如川发天府上城、恒大天府半岛仍能按时保质甚至提前交付,所以同样不能作为借口。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反映远大中央公园四期项目交房的问题,公园城市局已约谈开发企业,开发企业表示已向购房人发布延期交付的告知函,前期受疫情、高温限电等影响,项目进度工期受到影响,现正在进行项目收尾工作。公园城市局已要求企业高度重视购房人诉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及交付。
根据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4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冠肺防指〔2020〕196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开发企业可顺延交付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若您认为开发企业违反合同约定,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关于逾期交房责任条款追究企业违约责任。如若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途径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于2023年12月20日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