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在去四川九寨沟旅游,在阿坝镇松潘县川主寺镇一个玉店导游带领我们去玉店,当时我买了一和田玉价格8660元,买回去家人说不喜欢且根本不值8000多,当时购买时候玉店销售说30天内无理由退货,昨天去申请退货,玉店不给退,请领导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该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1+3”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立即与您联系,对此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我局工作人员联系、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目前商家已经与该完成退货退款,经工作人员回访该网友未接听电话。针对您的建议我局将经一步加强对各涉旅市场加强规范经营、讲解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涉旅市场形象,为游客提供舒适和谐的旅游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837-7232097)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