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想咨询关于公费师范生随配偶跨市调动的问题。我是一名四川省属免费师范生,2021年6月毕业,8月参加工作,定向到四川富顺从事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工作。目前已从教三年,2023年结婚,对象在四川省宜宾市工作,也是免费师范生。因为长期分居两地,对于生育,养育小孩,照顾家庭造成了严重困扰。加之父母年老,也需要照顾,现在我想调动到她的工作所在地,继续扎根基层,从事乡村教育事业。我了解到2020年8月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 434号) 提到,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工作3年以上、配偶在省内工作的,可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市(州)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的县(市、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请问我县关于这一政策是怎么实施的?调动的要求、流程是什么?谢谢!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答复。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市长板块留言反映“公费师范生随配偶跨市调动”的问题收悉,现由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办理答复如下:
《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中第三点”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明确:
“2018年以前入学的公费师范生,服务期不低于8年;2018年及以后入学的,服务期不低于6年。已就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域内相应层次和类型的公办学校间流动,但不得流动到其他系统工作。”
“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工作3年以上、配偶在省内工作的,可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市(州)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的县(市、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照当地调动程序办理,并由接收地负责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工作。”
经查:您属2018年以前入学的公费师范生,于2021年8月签约到富顺县工作,服务期不低于8年。您工作3年以上,若配偶在省内工作的,可按程序申请调到配偶工作所在市(州)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的县(市、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13-7214380。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