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天府新区管委会 » 请保民生,麓云开发商恶意不交房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企业 求助】请保民生,麓云开发商恶意不交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08 13:02 已回复

引用:11月初已请求
天府新区麓云小区2、4栋房屋装修进度及期望早日交付的问题反馈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是天府新区麓云小区业主,于2021年11月通过摇号购买天府新区麓云小区商品房,取证购房时,小区已经为准现房,麓云小区总共5栋,其中本人所购买商品房为该小区最后一批次取证预售2、4号楼,预售为精装交付,特别的,本人2021年11月购房时,小区内1、5号楼已经完成精装并交付入住,另外小区内3号楼也于2022年上半年进行精装交付并入住。现在距我们购房已经整整2年,2年时间并未完成精装修并交付,特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反应本小区业主面问题以及对早日交房的期房,反应内容如下:
1、4年装修计划的霸王条款,明显违背正常装修周期工程规划
介于各种原因,虽然购房时该房屋为准现房,仅剩精装修部分,同时小区内已有部分楼栋业主入住,但是开发商依然通过霸王条款,要求预售合同中刚需摇号买房所有业主统一签订交房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精装修周期长达4年时间,明显违背正常装修周期认知,极度不合理,当时我们对交房时间太晚表示不理解并向公园城市局进行反应,公园城市局于2021年11月22日对此进行回复,回复内容如下:“经向开发企业了解,因麓云小区与麓府4期地下室属于同一土地证,地下室相连通,共用实施设备须一起竣工验收,方可办理竣备,进行交付。目前,麓府4期还处于施工状态,工期须考虑非工作时段无法施工情況,导致装修工期会延长。企业经综合考虑,做出4年交房的决定。”。
上述公园城市局回复中提到的麓府4期,已于2022年11月完成交付,显然提到的地下室共用实施设备均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是麓云2、4栋依然没有完成装修和交付。因此,在制定出装修4年交房的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存在隐瞒实际情况欺骗相关部门的问题,通过政策漏洞恶意制定霸王条款。
望相关部门针对上述问题能够给予我们正面的解释和回复!
2、已装修施工2年时间仍未装修完毕,存在装修烂尾风险
截止2023年11月5日,陆陆续续装修已有24个月,特别的,距离2022年12月9日疫情结束已经有11个月,但是无法理解的是,装修至今,依然没有完成装修工程,明显的,开发商在恶意不合理的拖延工期,很担心存在烂尾风险。
望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进行装修并尽快交付,告知业主实质性的装修进度和明确的交付计划,遏制烂尾风险,相应保交楼国家政策。
3、存在项目资金挪用嫌疑,将我们装修款用于其他项目
在我们购房之后,开发商于2022年另外取证销售的麓府3期项目,虽然取证比我们晚半年,但是依然完成精装修并在取证后2022年内就早早交付;同时,开发商同地块高层公寓项目也在近2年内从无到有,目前已经完成主体建设和外立面工程。因此,显而易见,借着我们2025年12月交房的不合理合同期限文章,开发商对于麓云2、4栋的装修态度是能拖就拖,其他利益项目优先处置,将我们的装修款用于其他项目建设。显然,我们2、4栋的刚需业主自掏空钱包购一居所起始,就始终处于弱势,特别是各种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弱势。
望相关单位核查麓云监管账户资金目前是否正常,是否存在与施工进度不匹配的违规支出情况?希望相关部门对麓云监管账户资金情况向业主予以公示。
4、刻意拖欠装修工程款,违背保交保交楼国家规定和政策
通过与现场装修工人交流了解到,在现阶段开发商存在拖欠装修款等诸多情况,导致装修进度缓慢、装修质量差等诸多问题。
5、开发商态度消极,缺少社会责任
经过小区内已经交房入住的业主沟通,业主指出诸多问题,面对小区存在的成堆问题,开发商采取推诿态度,在整改、维修等方面态度消极,缺少应有的责任。
6、影响了业主的生娃计划和孩子的读书问题,亟待解决。
经我们2、4栋大多数业主反应,因为迟迟拿不到自己的房子,严重影响业主的生娃计划和孩子的读书问题,另外,业主背负高房贷的同时还要承担高昂的房租费用,已经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计。
综上所属,望政府相关部门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协调,解决业主诉求,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原则,督促开发商于2023年11月内尽快进行装修完工验收并尽快交付,给予刚需业主合理可靠的住房保障,毕竟住房牵扯到大多数定居天府新区的家庭的生计、孩子以及上学读书问题。
诚请领导审阅并予以解决!
实际拍摄发现已经到达收尾进度,但是工地基本上无人,随处可见的破烂现象

最终部门只是单方面回复,4年装修工期,施工安排等一切正常,也没人安排工期公布,
请求安排相关人员线下协调,安排施工进展流程,给予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2 09:4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6 17:1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中德麓云”项目房屋至今未交付的问题。经了解,您与开发企业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六章第十四条约定“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须同时符合下列......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已取得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第十七条约定“出卖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目前处于合同约定期限内,建议您耐心等待开发企业通知。
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按照《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101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7号)文件规定执行,目前该项目监管账正常。
公园城市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高度重视购房人诉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与购房人长效沟通机制,继续积极和购房人就关注的问题做好进一步沟通和落地实施,同时公园城市局将持续关注购房人与开发企业沟通协调的情况。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