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三元社区村名,关于东西城市轴线现在得办土地购买社保,买了社保的村民就要把路口转成居民户口了,以后就不能享受村集体的所有(包括征地拆迁和集体利益的分配等利益)这个是村领导说的,是不是真的,还有就是土地征用,有一个土地返还金,村领导也没说,不晓得有没有这个钱,请答复谢谢,上班时间电话不方便接,可以短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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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土地补偿费耕地为43300元/亩,非耕地21650元/亩,其中40%用做购买失地农民社保,60%用做分配。耕地一次性青苗费2430元/亩。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应报送村民委员会审查,再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方可分配兑现给征地农户。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由村民小组重新讨论通过。 安置补助费上缴社保基金首先作为缴纳被征地农民本人社会保险个人应承担部分费用。 青苗补偿费由该组据实分付给个人或集体。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平调、挪用、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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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