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领导您好:
作为一名犬只家长能理解成都此次重新制定养犬新规的动作,但对于此次新规内容我有如下几点建议和对于在此次新规前就已经落地办证且每年定时疫苗定期年审的,在新规后才变成"禁养犬"的犬只何去何从?疑问:
对于在此次新规前就已经落地办证且每年定时疫苗狂犬年审的,在新规后才变成"禁养犬"的犬只何去何从?如果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引起人宠矛盾的同时势必会引发大规模的弃养,且大多数是大型犬的弃养和无从管束,犬只是靠人来约束和管理的,所以是否可以在新规之下新增对已经办理犬证且合法饲养的犬只保留在限养区合法饲养的权利?
强烈要求出台对于养犬人的管理政策,罗威纳事件给我们带来最深刻的教育不应该是狗有多可怕,而是无人管理约束的狗有多可怕。可否参考汽车淘汰的方式,对已经办理狗证,且依法合规饲养的新增禁养犬种,保留其继续在禁养区内饲养的权利,采用自然淘汰(自然死亡)。同时,停止相关犬只的电子犬证新增办理,严格禁止其新增。我本人作为这么多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养犬条例的犬只家长,最痛恨的就是不文明养狗的养宠人,如果没有任何政策去约束养狗的人,人宠矛盾会愈演愈烈,治标不治本。参考重庆方面 在新规出来前合法办证饲养的新增禁养犬可合法继续饲养,成都一一直以来都是宠物友好城市,希望可以延续,人性化一点,感恩 盼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将修订后的《成都市限养区禁养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向社会公布。如已经饲养了禁养犬的,犬主可将禁养犬只安置至非限养区继续饲养,无法自行安置的,原则上可以选择将犬只自愿送犬只收容处置场所,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你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将积极收集并向上反映。
联系人:胡警官,联系电话:86407766。
成都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