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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06 13:09 已回复

尊敬的马书记
本人是乐山峨沙天然气公司一名外聘驾驶员,公司对车辆实行内部准驾制度,在3月份才进行了2023年内部准驾证复核,公司这边12辆公务用车和所有外来车辆出公司都是直接左转,我曾多次提出存在问题,没有得到回复,也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纠正,本人所驾驶车辆属于登记备案的工程抢险车,在2023年3月31日13时外出执行公务以6-7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出门左转与横穿马路的79岁老人发生擦碰,后经过我对事故现场的反复模拟,发现是公司门口的灯杆遮住了老人,且我和老人的行驶轨迹形成了持续遮挡,事故发生后公司安排一位胡波工作人员来处理,全程对我威逼利诱,阻止我对办案人员说出实情,禁止我将公司牵扯进来,并不准我和老人家属以及公司同事有联系,在陪同我找家属拿谅解书当天胁迫我签下18万的欠条说是回去交差,并收走了我的银行卡,在保险公司赔付款到账后未通知我就意图通过ATM机取走里面款项,因银行卡被吞未能得逞,随后直接威胁我主动辞职,毫不顾忌我身患肾病多年,家庭困难等因素,请领导为我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0 15:48

关于问政四川峨沙燃气公司交通肇事
情况说明

经核查,所反映的燃气公司是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苏稽分公司(以下简称:峨沙燃气苏稽分公司),该公司是我区燃气企业。该网友为该公司的外包单位成都壹加壹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的员工。该员工于2023年3月31日驾驶燃气公司的工程抢险车执行出车任务时,逾越道路双实线左转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被撞行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由劳务公司员工胡波作为公司代表处理该事件,并垫付了事故发生后的住院费、家属住宿、交通费、伙食费、丧葬费、家属精神抚慰金等,对此,劳务公司要求该网友出具公司垫付费用情况说明,并未使用胁迫或威胁手段,该网友所述情况不属实。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员工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23年5月已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等相关条款规定,劳务公司已解除与该网友的合同关系。该事故的所有后续处理均是劳务公司办理,不属于峨沙燃气苏稽分公司处理范畴。
为吸取事故教训,我局已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对企业驾驶员法律意识和安全行车意识的教育培训,要求燃气经营企业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违规行车,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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