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成都市新增禁养犬,通告中关于已经饲养了的禁养犬处理办法,个人认为非常不人性化,应该解决的是弃养不负责任的主人的问题,这样要求处理狗是否本末倒置,甚至可能让更多狗成了流浪狗,如果因为弃养的禁养犬发生了事故,到时候甚至连负责的人都找不到,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已经饲养的禁养犬处理办法,重庆有更合理更人性化的方式,是否可以参考重庆的处理办法?成都一项标榜人性化城市,宠物友好城市,这样一刀切的政策,是否违背了这样的初衷。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将修订后的《成都市限养区禁养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向社会公布。如已经饲养了禁养犬的,犬主可将禁养犬只安置至非限养区继续饲养,无法自行安置的,原则上可以选择将犬只自愿送犬只收容处置场所,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你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将积极收集并向上反映。
联系人:胡警官,联系电话:86407766。
成都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