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领导好!我外孙出生一个月了,需要给他上户,我带着所有资料到当地派出所办户口,结果不给我办,因为我和前夫离婚十几年了,我们的户口分开十几年了,现在派出所要我和前夫和我女儿的户口要合并一个户头,不合在一个户头上就不给我外孙上户口,因为我们离婚后,我的女儿是判给我的,女儿的户口以就和我的户口在一起,我们没离婚的时候户口在一起,离婚后户头是分开的,都是在同一个地方,为什么必须要我们合在一个户头上,我和前夫都离婚十几年了,又以什么名义合户口,娃娃户口跟我在一起,她现在结婚生子了,小孩户口就该上在我头上,请领导帮帮我,帮我解决这个大难事,感谢感谢领导!
网友:
您好, 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省公安厅、民政厅等部门共同出台的《房屋地址信息规范(DB51/T2441-2018)标准》和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对全省街路巷地址信息开展集中联动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乡镇(街道)名称代码及地址信息清理核对的通知》、《全省公安机关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拆迁消失、地址停用不具备登记户口和办理身份证的条件。本人在本市域范围内有住房的,应在住房处登记户口后再办理相关业务。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公通【2019】36号《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
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我局治安大队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向您告知了相关情况,您表示已知晓清楚并感谢!
崇州市公安局信访室
2023年12月6日